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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156)

发表时间: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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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通则

条 为提升南通富士通微电子技术股权有限责任公司(通称“本企业”或“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保证 对外开放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真实有效、精确性、一致性与时效性,维护企业、公司股东、债务人以及他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下称《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证交所施行的相关行政规章及《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对信息公开事务管理的相关要求,融合本企业具体,制订本管理条例。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156)

第二条 本管理条例所说的“信息内容”,是指全部对企业证劵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很有可能造成很大危害的信息内容及其证劵监管单位规定公布的信息内容;本管理条例中的“公布”就是指在要求的時间内、在特定的新闻媒体上、以要求的方法向广大群众发布上述情况的信息内容,并送到证劵监管单位。

第三条 本管理条例适用以下工作人员和组织:

(一)企业董事会秘书和信息公开事务处理单位;

(二)企业执行董事和股东会;

(三)公司监事和职工监事;

(四)企业高級管理者;

(五)企业各单位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责任人;

(六)企业涉及到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别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 信息公开的基本准则

第四条 信息公开是企业的连续性义务,企业理应依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有关要求,执行信息公开责任。

第五条 企业信息公开理应反映公布、公平公正、公平看待全部公司股东的标准,企业理应另外向全部投资人真正、精确、详细、立即地公布信息内容,不可有虚报记述、虚假性阐述或是重特大忽略。

第六条 企业除依照强制要求公布信息内容外,应积极、立即的公布全部很有可能对公司股东和别的相关者管理决策造成实际性危害的信息内容,并确保全部公司股东有公平的机遇得到信息内容。

第七条 企业公布的公示稿子理应应用客观事实说明性语言表达,确保其內容言简意赅、浅显易懂,突显事情本质,不可带有一切宣传策划、广告宣传、奉承或是贬低等特性的句子。

第八条 企业以及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理应忠诚、勤恳地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公布信息内容的真正、精确、详细、立即、公平公正。不可以确保公示內容真正、精确、详细的,理应在公示中做出相对申明并表明原因。

第九条 在内幕消息依规公布前,一切知情者不得公开或是泄漏该信息内容,不可运用该信息内容开展内线交易。

第十条 企业按照规定公布公布的文档必须专业能力中介服务核查认证,并按相关要求出示书面形式建议的,专业能力中介服务及工作人员务必确保其核查认证的文档內容沒有虚报记述、虚假性阐述或是重特大忽略,而且对于此事担负相对的法律依据。

第十一条 企业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事情沒有做到本管理条例要求的公布规范,或是本管理条例沒有实际要求,但证券所交易中心或是企业股东会觉得该事情对企业证劵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很有可能造成很大危害的,企业理应依照本管理条例立即公布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 企业拟公布的信息内容存有可变性、归属于暂时性商业机密或是证券所交易中心认同的别的情况,立即公布很有可能危害企业权益或是欺诈投资人,且合乎下列标准的,能够向证交所申请办理延期公布,表明延期公布的原因和限期:

(一)拟公布的信息内容并未泄露;

(二)相关内情人员已书面形式服务承诺保密性;

(三)企业证劵以及衍化种类的买卖未产生出现异常起伏。

经证券所交易中心愿意,企业能够延期公布基本信息。延期公布的限期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延期公布申请办理没获证券所交易中心愿意,延期公布的缘故早已清除或是延期公布的限期期满的,企业理应立即公布。

第十三条 企业拟公布的信息内容归属于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是证券所交易中心认同的别的情况,依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或是本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布或是执行有关责任很有可能造成企业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保密性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危害企业权益的,能够向证交所申请办理免除公布或是执行有关责任。

第十四条 企业信息公开文档关键包含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发售公示书、按时汇报和临时性汇报等。

第十五条 企业以及他信息公开扣缴义务人依规公布信息内容,理应将公示稿子和有关备查簿文档申报证交所备案,并在证监会特定的新闻媒体公布。在企业官网以及他新闻媒体发布消息的時间不可在于特定新闻媒体,不可以新闻发布会或是记者招待会等一切方式替代理应执行的汇报、公示责任,不可以按时汇报方式替代理应执行的临时性汇报责任。

第十六条 企业理应将信息公开公示稿子和有关备查簿文档自公布当日起三个工作中日内申报江苏证监局,并置备于企业居所供广大群众查看。

第三章 信息公开的內容

节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及发售公示书

第十七条 企业定编招股说明书理应合乎证监会的有关要求。但凡对投资人做出决策有重特大危害的信息内容,均理应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布。公开发行证劵的申请办理经证监会审批后,企业理应在证劵发售前公示招股说明书。

第十八条 企业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理应对招股说明书签定书面形式确定建议,确保所公布的信息内容真正、精确、详细。招股说明书理应盖上公司印章。

第十九条 证劵发售申请办理经证监会审批后至发售完毕前,产生关键事宜的,企业理应向证监会书面形式表明,并经证监会愿意后,改动招股说明书或是作相对的填补公示。

第二十条 申请办理证劵发售买卖,理应依照证交所的要求定编发售公示书,并经证交所审批愿意后公示。企业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理应对发售公示书签定书面形式确定建议,确保所公布的信息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发售公示书理应盖上公司印章。

第二十一条 招股说明书、发售公示书引入保荐人、证劵服务项目组织的技术专业建议或是汇报的,相关内容理应与保荐人、证劵服务项目组织出示的文档內容一致,保证 引入保荐人、证劵服务项目组织的建议不容易造成欺诈。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相关招股说明书的要求,适用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 企业在公开增发新股上市后,理应依规公布发售状况报告。

第二节 按时汇报

第二十四条 企业理应公布的按时汇报包含年报、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但凡对投资人管理决策有重特大危害的信息内容,均理应公布。年报中的会计汇报理应经具备证劵、期货交易有关业务流程资质的会计公司财务审计。

第二十五条 年报理应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完毕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理应在每一个会计期间的上半年度完毕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理应在每一个会计期间第三个月、第9个月完毕后的一个月内定编进行并公布。

一季度季度报告的公布時间不可早于上一本年度年报的公布時间。

第二十六条 年报理应记述以下几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关键财务会计数据信息和财务指标分析;

(三)上市公司、债券发行及变化状况,汇报期终个股、债卷总金额、公司股东数量,企业前 10 控股股东持仓状况;

(四)持仓 5%之上公司股东、大股东及控股股东状况;

(五)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的就职状况、持仓变化状况、本年度酬劳状况;

(六)董事会报告;

(七)高管探讨与剖析;

(八)汇报期限内大事件及对企业的危害;

(九)会计汇报和财务审计报告全篇;

(十)证监会要求的别的事宜。

第二十七条 中期报告理应记述以下几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关键财务会计数据信息和财务指标分析;

(三)上市公司、债券发行及变化状况、公司股东数量、企业前10控股股东持仓状况,大股东及控股股东产生变化的状况;

(四)高管探讨与剖析;

(五)汇报期限内重特大起诉、诉讼等大事件及对企业的危害;

(六)会计汇报;

(七)证监会要求的别的事宜。

第二十八条 季度报告理应记述以下几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关键财务会计数据信息和财务指标分析;

(三)证监会要求的别的事宜。

第二十九条 企业执行董事、高級管理者理应对按时汇报签定书面形式确定建议,职工监事理应明确提出书面形式审查意见,表明股东会针对按时汇报的编辑制订和审批程序流程是不是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证监会的要求,汇报的內容是不是可以真正、精确、详细地体现企业的具体情况。

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对按时汇报內容的真实有效、精确性、一致性没法确保或是存有质疑的,理应阐述原因和表达意见,并给予公布。

企业股东会理应在决议年报的另外,对审计委员会出示的本年度内控制度个人评价汇报产生决定。职工监事和董事理应对所述汇报表达意见。保荐人理应对所述汇报开展审查,并出示审查建议(如可用)。

第三十条 企业预估经营业绩产生亏本或是产生大幅度变化的,理应立即开展年报披露时间。

第三十一条 按时汇报公布前发生销售业绩泄漏,或是发生销售业绩传言且企业证劵以及衍化种类买卖发现异常起伏的,企业理应立即公布本报告期有关财务报表。

第三十二条 按时报告中会计汇报被出示非标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股东会理应对于该审计报告意见涉及到事宜向股东会做出重点表明。

会计公司对企业内控制度实效性出示非无保留结果公证汇报的,企业股东会、职工监事理应对于公证结果涉及到事宜向股东会做出重点表明。

第三十三条 年报、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文件格式及定编标准,依照证监会和证交所有关要求实行。按时汇报由企业股东会公布并盖上股东会公司章。

企业理应在年报公布的另外,在特定网址上公布审计委员会出示的本年度内控制度个人评价汇报和会计公司内控制度公证汇报。

第三节 临时性汇报

第三十四条 临时性汇报就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公布的除按时汇报之外的公示,包含但不限于重大事情、股东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应公布的买卖、关联方交易、别的应公布的重特大信息内容等。临时性汇报(职工监事公示以外)由企业股东会公布并盖上股东会公司章。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举办股东会大会,应在大会完毕后立即将股东会决议(包含全部提议均被否定的股东会决议)报证交所办理备案。

(一)股东会决议涉及到需经股东会决议的事宜或是重特大信息内容的,企业应立即公布;证交所觉得必须公布别的事宜的,企业也应立即公布。

(二)股东会决议涉及到重大事情,必须依照证监会相关要求或是证交所制订的公告格式引导开展公示的,企业应各自公布股东会决议公示和有关重大事情公示。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举办职工监事大会,应在大会完毕后立即将监事会决议申报证交所办理备案,经证交所备案后公示。监事会决议理应历经与公司监事签名确定。公司监事理应确保监事会决议公示的內容真正、精确、详细,沒有虚报记述、虚假性阐述或重特大忽略。

第三十七条 企业举办股东会大会,应在本年度股东会举办二十日前或是临时性股东会举办十五日前,以公示方法向公司股东传出股东会通告;并在股东会完毕当日,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示稿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申报证交所,经证交所备案后公布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示。

(一)股东会因事发生推迟或撤销的情况,企业应在预计举办日期的最少二个买卖日以前发布通知,表明推迟或撤销的实际缘故。推迟举办股东会的,企业在通告中发布推迟后的举办日期。

(二)满足条件的公司股东在股东会举办前十日公司股东明确提出临时性提议的,企业应在接到提议后两日内传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并公布明确提出临时性提议的公司股东名字或名字、持仓占比和增加提议的內容。

(三)公司股东自主集结股东会时,应在传出股东会通告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股东会并将相关文档申报证交所办理备案。

(四)股东会大会期内产生紧急事件造成大会不可以一切正常举办的,企业马上向证交所汇报,表明缘故并公布有关状况。

(五)企业在股东会上向公司股东通告的事情归属于不曾公布的重特大信息内容的,应将该通告事情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示另外公布。

第三十八条 产生很有可能对企业证劵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危害的重特大信息内容,投资人并未获知时,企业决策或得知后应该马上公布,表明事情的原因、现阶段的情况和很有可能造成的危害。另外,向江苏证监局汇报相关该重特大信息内容的状况。

前述所称重特大信息内容包含:

(一)企业的经营方针和业务范围的重特大转变;

(二)企业的重特大项目投资个人行为和重特大的购买资产的决策;

(三)企业签订关键合同书,很有可能对企业的财产、债务、利益和运营成效造成关键危害;

(四)企业产生重特大负债和无法偿还期满重特大负债的毁约状况,或重特大债务期满没获偿还;企业很有可能依规担负重特大合同违约责任或超大金额承担责任;

(五)企业产生重特大亏本或是巨大损失;

(六)企业生产运营状况、外界标准或工作环境产生重特大转变(包含产品报价、原料购置、销售方式产生重特大转变等);

(七)企业老总、经理、执行董事(含董事)、或 1/3 之上的公司监事明确提出离职或产生变化;老总或是经理没法做好本职工作;

(八)拥有企业 5%之上股权的公司股东或是控股股东,其拥有股权或是操纵企业的状况产生或拟产生很大转变;

(九)公司减资、合拼、公司分立、散伙及宣布破产的决策;或是依规进到破产程序、被勒令关掉;

(十)涉及到企业的重特大起诉、诉讼,股东会、股东会决议被依规撤消或是宣告无效;

(十一)企业因涉嫌违反规定违反规定被有权利行政机关调研,或是遭受刑事处分、重特大行政许可;企业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因涉嫌违法乱纪被有权利行政机关调研或是采用强制执行措施及发生其他没法做好本职工作的状况;

(十二)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领域现行政策很有可能对企业造成重特大危害;

(十三)股东会就增发新股或是别的再融资计划书、员工持股计划计划方案产生有关决定;

(十四)证监会发售审批联合会对企业增发新股或是其他并购重组申请办理明确提出相对的审查意见;

(十五)人民法院裁定严禁大股东出让其所持股权;任一公司股东所持企业5%之上股权被质押贷款、锁定、法院拍卖、代管、设置私募基金或是被依规限定表决权;

(十六)关键财产被被查封、扣留、锁定或是被质押、质押贷款;

(十七)关键或是所有业务流程深陷间断;

(十八)对外开放出示重特大贷款担保;

(十九)得到超大金额国家补贴等附加盈利,转到超大金额资产减值准备提前准备或是产生很有可能对公司资产、债务、利益或是运营成效造成重特大危害的其他事宜;

(二十)变动合并财务报表、会计估计;

(二十一)因早期已公布的信息内容存有错漏、未按照规定公布或是虚报记述,被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或是经股东会决策开展更改;

(二十二)募资项目投资的变动;

(二十三)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二十四)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

(二十五)企业股票买卖交易出现异常起伏;

(二十六)企业回购股份的有关事宜;

(二十七)可变换企业债券涉及到的重大事情;

(二十八)企业及自然人股东产生服务承诺事宜;

(二十九)公司名字、个股通称、规章、注册资金、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室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产生变动;

(三十)记提超大金额资产减值准备提前准备;

(三十一)企业预估发生资金链断裂(一般指资产总额为负数);

(三十二)关键借款人发生资金链断裂或进到破产程序,企业对相对债务未获取全额坏账损失;

(三十三)聘用、辞退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公司;

(三十四)证监会和证交所要求的别的情况。

第三十九条 企业重特大信息内容的公布规范

(一)针对《公司章程》百九十三条第(六)款中的事宜,依照本企业《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的要求实行。

(二)涉案人员额度超出1,000万余元,而且占企业近一期经财务审计资产总额平方根10%之上的重特大起诉、诉讼事宜;

未做到前述规范或是沒有实际涉案人员额度的起诉、诉讼事宜,股东会根据案子独特性觉得很有可能对企业证劵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危害,或是证交所觉得必须的,及其涉及到企业股东会、股东会决议被申请办理撤消或是宣告无效的起诉的,企业也理应立即公布。

企业产生的重特大起诉、诉讼事宜理应采用持续十二个月总计测算的标准,经总计测算做到本条文规范的,可用本条文要求。已依照本条文、第二款的规范执行有关责任的,不会再列入前述要求的总计测算范畴。

(三)预估企业全本年度纯利润为负数;全本年度经营业绩将产生大幅度变化,纯利润与去年同比增加将升高或降低 50%之上,或完成扭亏增盈的;

(四)关联方交易事宜的公布规范依照本企业《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

(五)对外担保事宜的公布规范依照本企业《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担保制度》的规定实行;

(六)本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列出的重特大信息内容依照《上市规则》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必须积累测算或必须选用别的计算方式的,从其要求。

(七)《上市规则》对信息公开有别的要求的,依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实行。

董事会秘书评定、审批基本信息的內容,承担分辨是不是归属于必须立即公布的情况。

第四十条 企业应在先产生的下列任一时点,立即执行重特大信息内容的信息公开责任:

(一)股东会或是职工监事就该重特大信息内容产生决定时;

(二)相关多方就该重特大信息内容签定意向协议书或是协议书时;

(三)执行董事、公司监事或是高級管理者悉知该重特大信息内容产生并汇报时。

在前述要求的时段以前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应立即公布有关事宜的现况、很有可能危害事情进度的风险因素:

(一)该重特大信息内容无法保密性;

(二)该重特大信息内容早已泄漏或是销售市场发生传言;

(三)企业证劵以及衍化种类发现异常买卖状况。

第四十一条 企业公布重特大信息内容后,已公布的重特大信息内容发生很有可能对企业证劵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危害的进度或是转变的,应立即公布进度或是转变状况及很有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四十二条 企业子公司产生本方法第三十八条要求的重特大信息内容,很有可能对企业证劵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危害的,企业理应执行信息公开责任。

企业控股子公司产生很有可能对企业证劵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危害的事情的,企业理应执行信息公开责任。

第四十三条 涉及到企业的回收、合拼、公司分立、发售股权、回购股份等个人行为造成企业净资产总额、公司股东、控股股东等产生重特大转变的,企业应按照本管理条例开展公布。

第四十四条 企业的公司股东、控股股东产生下列事情时,企业股东会在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告之后,执行信息公开责任。

1、拥有企业 5%之上股权的公司股东或是控股股东,其拥有股权或是操纵企业的状况产生很大转变;

2、人民法院裁定严禁大股东出让其所持股权,任一公司股东所持企业5%之上股权被质押贷款、锁定、法院拍卖、代管、设置私募基金或是被依规限定表决权;

3、拟对企业开展重特大财产或是业务流程资产重组;

4、证监会要求的别的情况。

理应公布的信息内容依规公布前,基本信息已在新闻媒体上散播或是企业证劵以及衍化种类发生买卖异常现象的,企业在得到公司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书面材料后,立即、精确地公示。企业不可向公司股东、控股股东以及他一切组织和本人出示内幕消息。

第四十五条 企业理应关心本企业证劵以及衍化种类的出现异常买卖状况及新闻媒体有关本企业的报导。证劵以及衍化种类产生出现异常买卖或是在新闻媒体中发生的信息很有可能对企业证劵以及衍化种类的买卖造成重特大危害时,企业理应立即向有关多方掌握具体情况,必需时理应以书面形式方法询问,并立即向江苏证监局汇报。

企业证劵以及衍化种类买卖被证监会或是证交所评定为出现异常买卖的,企业理应立即掌握导致证劵以及衍化种类买卖出现异常起伏的影响因素,并立即公布。

第四章 信息的传递、审批及公布步骤

第四十六条 按时汇报的拟订、审批、通告、公布程序流程:

(一)报告期完毕后,经理、财务主管、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定编按时汇报议案,报请股东会决议;

(二)董事会秘书承担送到执行董事审查;

(三)老总承担集结和主持人股东会大会决议按时汇报;

(四)职工监事承担审批股东会定编的按时汇报;

(五)董事会秘书承担机构按时汇报的公布工作中。

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应积极关注按时汇报的定编、决议和公布工作进展,发生很有可能危害按时汇报按时公布的情况应该马上向企业董事会报告。按时汇报公布前,董事会秘书理应将按时汇报稿子通告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和高級管理者。

第四十七条 临时性公示的拟订、审批、通告、公布程序流程:

(一)由股东会公司办公室承担拟订,董事会秘书承担审批;

(二)涉及到回收、售卖财产、关联方交易、企业合并公司分立等重大事情的,按《公司章程》及有关要求,各自报请企业股东会、职工监事、股东会审核;经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承担信息公开。

(三)临时性公示理应立即通告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和高級管理者。

第四十八条 重特大信息内容汇报、运转、审批、公布程序流程:

(一)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获知重特大信息内容时,应在24小时内汇报企业老总并另外通告董事会秘书,老总应该马上向董事会报告并催促董事会秘书搞好有关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企业各单位和属下企业责任人理应在24小时内向型董事会秘书汇报与本单位、本企业有关的重特大信息内容;企业对外开放签定的涉及到重特大信息内容的合同书、意向协议书、记事本等文档在签定前理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并经董事会秘书确定,因特殊情况不可以事先确定的,理应在有关文档签定后,马上申报董事会秘书和股东会公司办公室。

上述情况汇报应以书面形式、电話、电子邮箱、口头上等方式开展汇报,但董事会秘书觉得必须时,汇报人应出示书面通知的汇报及有关原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与该等信息内容有关的协议书或合同书、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民事判决及状况详细介绍等。汇报人解决递交原材料的真实有效、精确性、一致性承担。

(二)董事会秘书评定、审批有关原材料,觉得须经尽早执行信息公开责任的,应该马上机构股东会公司办公室拟定信息公开文档原稿。董事会秘书将原稿交老总(或老总受权经理)核准;需执行审批程序的,尽早递交股东会、职工监事、股东会审核。

(三)董事会秘书将核准或审核的信息公开文档递交证交所审批,并在审核通过后在特定新闻媒体上公布公布。

所述事宜产生重大突破或转变的,有关工作人员应立即汇报老总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立即搞好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中。

第四十九条 企业发布信息理应遵照下列步骤:

(一)股东会公司办公室制做信息公开文档;

(二)董事会秘书对信息公开文档开展合规审批;

(三)董事会秘书将信息公开文档申报证交所审批备案;

(四)在证监会特定新闻媒体上开展公示;

(五)董事会秘书将信息公开公示稿子和有关备查簿文档自公布当日起三个工作中日内申报江苏证监局,并置备于企业居所供广大群众查看;针对交易中心免除公布的信息内容,董事会秘书理应自向交易中心上报起三个工作中日内向型江苏证监局办理备案;

(六)股东会公司办公室对信息公开文档及公示开展存档储存。

第五十条 董事会秘书收到证劵监督机构的咨询或查看后,应立即汇报企业老总,并与涉及到的有关部门(企业)联络、核查后,属实向证劵监督机构汇报。如必须,由董事会秘书机构股东会公司办公室拟定有关文档,递交老总核准后,向证劵监督机构开展回应。

第五十一条 企业有关部门拟订内部刊物、內部通信及对外开放宣传策划文档的,其原稿应缴董事会秘书审批后才可终稿、公布,避免 在宣传性文档中泄露企业没经公布的重特大信息内容。

第五章 信息公开的责任划分

节 信息公开扣缴义务人与义务

第五十二条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中由股东会统一领导干部和管理方法,老总是企业信息公开的终责任者,董事会秘书承担融洽和机构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实际事项;企业股东会公司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事务管理管理方面的日常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立即领导干部,帮助董事会秘书搞好信息公开工作中。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理应对企业信息公开的真实有效、精确性、一致性、时效性、公平公正承担,但有充足直接证据说明其早已执行勤勉尽责责任的以外。

企业老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理应对企业临时性汇报信息公开的真实有效、精确性、一致性、时效性、公平公正担负关键义务。

企业老总、经理、财务主管解决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有效、精确性、一致性、时效性、公平公正担负关键义务。

第五十四条 企业信息公开扣缴义务人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本管理条例的要求,执行信息公开的责任,遵循信息公开的组织纪律性。企业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理应勤勉尽责,关心信息公开文档的定编状况,确保按时汇报、临时性汇报在要求期内公布,相互配合企业以及他信息公开扣缴义务人执行信息公开责任。

第五十五条 企业应归纳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持仓 5%之上的公司股东以及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向企业股东会申报的企业关系人员名单及关联方交易的表明。

针对关联方交易,企业应按照规定执行信息公开责任。

第五十六条 企业理应为董事会秘书做好本职工作出示便捷标准,财务主管理应相互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会计信息公开层面的有关工作中,表明重特大会计事宜,并在出示的相关资料上签名。股东会及高級管理者等解决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中给予全力支持,一切组织及本人不可干涉董事会秘书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公布信息内容。

第五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义务: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管理方法和实行中,董事会秘书是立即责任者,为企业与证交所中间的特定联系人,其岗位职责是:

(一)承担企业和有关被告方与证交所以及他证券监管组织中间的沟通交流和联系;

(二)承担解决企业信息公开事务管理,催促企业制订并实行信息公开管理方案和重特大信息内容的內部汇报规章制度,促进企业和有关被告方依规执行信息公开责任,并依照相关要求向证交所申请办理按时汇报和临时性汇报的公布工作中;

(三)创建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承担与主流媒体及投资人的联络,招待投资人到访,回应投资人资询,联络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向投资人出示企业公布公布过的材料,汇聚企业应予以公布的信息内容并汇报股东会,不断关心新闻媒体对企业的报导并积极证实报导的具体情况;

(四)依照法定条件筹划股东会和股东会大会,提前准备和递交相关大会文档和材料。有权利参与股东会、股东会大会、职工监事大会和高級管理者有关大会,制做会议纪要并签名,有权利掌握企业的会计和生产经营情况,查看涉及到信息公开事项的全部文档;

(五)承担与企业信息公开相关纪检工作,制定保密措施,促进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和别的高級管理者及其有关知情人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消息泄漏时立即采用防范措施多方面表述和回应,并汇报证交所和江苏证监局。

(六)承担存放企业股东名册、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級管理者名单、大股东及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和高級管理者拥有本上市公司的材料,及其股东会、股东会大会文档和会议纪要等;

(七)帮助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和别的高級管理者掌握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证交所要求和企业章程,及其发售协议书对其设置的义务;

(八)促进股东会依规行使职权;在股东会拟做出的决定违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证交所要求或是企业章程时,理应提示参会执行董事,并报请列席的公司监事从此表达意见;假如股东会坚持不懈做出所述决定,董事会秘书应将相关公司监事和其本人的建议记述于会议纪要,另外向证交所汇报;

(九)《公司法》和证交所规定执行的别的岗位职责。

企业聘用证劵事务管理意味着帮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本职工作。企业董事会秘书不可以做好本职工作时,由证劵事务管理意味着执行董事会秘书岗位职责,在这段时间,并不自然免去董事会秘书对企业信息公开公司承担的义务。

第五十八条 高級管理者及运营管理团队的义务:

1、企业高級管理者务必确保信息公开內容真正、精确、详细,沒有虚报记述、虚假性阐述或重特大忽略,并就信息公开內容的真实有效、精确性和一致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2、运营管理团队理应按时或经常性向董事会报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境外投资、重特大合同书的签署、实行状况、营运资金状况和赢亏状况、已公布的事情的进度或是转变状况以及他基本信息。经理或特定承担的主管或业务经理务必确保这种汇报的真正、立即和详细,并担负相对义务。

3、运营管理团队应责令相关部门对比信息公开的范畴和內容,若有有关状况产生,部门负责人应在案发当日汇报经理。为保证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中顺利开展,企业各相关部门在做出重特大管理决策以前,理应从信息公开视角征求董事会秘书的建议,并随时随地汇报工作进展,便于董事会秘书精确掌握企业各层面状况,保证 企业信息公开的內容真正、精确、详细、立即。

4、分公司股东会或监事会主席或经理理应按时或经常性向企业总经理报告分公司运营、管理方法、境外投资、重特大合同书的签署、实行状况、营运资金状况和赢亏状况,分公司股东会或监事会主席或经理务必确保汇报的真正、立即和详细,并担负相对义务。分公司股东会或监事会主席或经理对所出示的信息内容在对外公布公布前承担保密性义务。

5、各信息公开扣缴义务人应在需公布事宜产生当日将之上基本信息递交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必须进一步的原材料时,有关部门理应依照董事会秘书规定的內容与期限递交。

6、运营管理团队有责任和义务回应股东会有关涉及到企业按时汇报、临时性汇报及企业别的状况的了解,及其股东会意味着公司股东、管控组织做出的咨询,出示相关材料,担负相对义务。

第五十九条 执行董事的义务:

1、执行董事理应掌握并不断关心企业生产运营状况、经营情况和企业早已产生的或是很有可能产生的大事件以及危害,积极调研、获得管理决策所必须的材料。

2、企业股东会全体人员务必确保信息公开內容真正、精确、详细,沒有虚报记述、虚假性阐述或重特大忽略,并就信息公开內容的真实有效、精确性和一致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3、没经股东会决议或老总受权,执行董事本人不可意味着企业或股东会向公司股东和新闻媒体公布、公布企业没经公布公布过的信息内容。

4、出任分公司执行董事的企业执行董事,有义务将涉及到分公司运营、境外投资、股份转变、重特大合同书、贷款担保、财产售卖、高层住宅人事调整、及其涉及到企业按时汇报、临时性汇报信息内容等状况立即、真正和详细地为企业董事会报告,并担负分公司应公布信息内容汇报的义务。

第六十条 公司监事的义务:

1、公司监事理应对企业执行董事、高級管理者执行信息公开岗位职责的个人行为开展监管;关心企业信息公开状况,发觉信息公开存有违反规定违反规定难题的,理应开展调研并明确提出解决提议。

2、职工监事必须根据新闻媒体对外开放公布信息内容时,须将拟公布的监事会决议及表明公布事宜的相关附件,交给董事会秘书申请办理实际的公布事务管理。

3、职工监事全体人员务必确保应了解的对外开放公布的文档原材料的內容真正、精确、详细,沒有虚报记述、虚假性阐述或重特大忽略,并对信息公开內容的真实有效、精确性和一致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4、职工监事及其公司监事本人不可意味着企业向公司股东和新闻媒体公布和公布非职工监事职权范围内企业没经公布公布的信息内容。

5、职工监事对按时汇报出示的书面形式审查意见,理应表明定编和审批的程序流程是不是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监会的要求,汇报的內容是不是可以真正、精确、详细地体现企业的具体情况。

第六十一条 企业公开增发个股时,其大股东、控股股东和发售目标理应立即向企业出示基本信息,相互配合企业执行信息公开责任。

第二节 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做好本职工作的纪录和存放规章制度

第六十二条 股东会公司办公室承担企业信息公开文档、材料的档案保管,董事会秘书是责任人,证劵事务管理意味着实际承担档案保管事务管理。

第六十三条 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各单位和属下企业执行信息公开岗位职责的有关文档和材料,股东会公司办公室理应给予妥当存放。

第六十四条 股东会公司办公室承担存放招股说明书、发售公示书、按时汇报、临时性汇报及其有关的合同书、协议书、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纪录、股东会决议和纪录、监事会决议和纪录等材料正本,存放限期为十五年。假如该大会决议事宜危害超出十五年,则有关的纪录应再次保存,直到该事宜的危害消退。

第六十五条 涉及到查看经公示的信息公开文档,经董事会秘书准许,股东会公司办公室承担出示。企业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或别的单位的职工必须阅览信息公开文档的,应到企业股东会公司办公室申请办理有关阅览办理手续,并立即偿还所借文档。阅览人因为存放不当导致文档丢失的,企业应给其一定惩罚。

第六章 信息公开方法

第六十六条 企业应确保群众和信息内容使用人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方便快捷的方法得到信息内容。

第六十七条 《证券时报》和证交所特定网址巨潮资讯网为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全部需公布的信息内容均根据所述新闻媒体公示。

第六十八条 企业也可根据别的新闻媒体、內部网址、学术期刊等发布消息,但刊登時间不可早于特定报刊和网址,且不可为此替代宣布公示。

第七章 保密措施

第六十九条 企业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級管理者以及他因工作中关联触碰到应公布信息内容的工作员,承担保密性责任。企业在与所述工作人员签定聘任合同时,应承诺对其工作上触碰到的信息内容承担保密性责任,不可泄露。

第七十条 企业股东会全体人员以及他知情人工作人员应采用必需的对策,在企业的信息公示公布前,将信息内容的知情人操纵在小范畴内;重特大信息内容文档应特定专职人员申报和存放。

第七十一条 企业聘用的咨询顾问、中介服务工作员、关系人等若私自公布企业信息,给企业导致损害的,企业保存追责的支配权。

第七十二条 相关并未公布的信息内容无法保密性,或是早已泄漏,或是企业股价早已显著产生出现异常起伏时,企业理应马上依照《上市规则》、《管理办法》和本管理条例的要求公布基本信息。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财务核算的内控制度及监督制度

第七十三条 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前,应执行公司财务会计和财务核算的内控制度规章制度及企业保密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保证 财务报告的真正、精确,避免 财务报告的泄露。

第七十四条 企业推行内部控制审计规章制度,配置职业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对企业财务会计和财务核算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监管,实际程序流程及监管步骤按本企业《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要求实行。

第九章 与投资人、证劵服务项目组织、新闻媒体等信息交流与规章制度

第七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企业投资者关系主题活动责任人,没经董事会秘书愿意,所有人不可开展投资者关系主题活动。

第七十六条 企业股东会公司办公室承担投资者关系主题活动档案资料的创建、完善、存放等工作中,投资者关系主题活动档案资料最少理应包含投资者关系主题活动参加工作人员、時间、地址、內容等。

第七十七条 投资人、证劵服务项目组织、新闻媒体等特殊目标到企业当场参观考察、研讨沟通交流前,推行预定规章制度,由企业股东会公司办公室统筹规划,并分派专职人员随同、招待,有效、妥当地分配参观考察全过程,并由专职人员解答问题、纪录沟通交流內容。

第七十八条 企业根据销售业绩答疑会、投资分析师大会、电影路演、接受投资者调查等方式就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经营情况以及他事情与一切组织和本人开展沟通交流的,不可出示对外公布信息内容。

第七十九条 企业发觉特殊目标有关稿子中涉及到企业对外公布重特大信息内容的,应该马上汇报证交所并公示,另外规定其在企业宣布公示前不可泄露该信息内容。

第十章 责任追究制度体制及其对违反规定工作人员的解决对策

第八十条 因为企业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級管理者的渎职,造成信息公开违反规定,给企业导致比较严重危害或损害的,企业应给与该责任者相对的指责、警示、消除其职位等处罚,而且能够向其明确提出适度的赔付规定。

第八十一条 企业各单位、属下企业产生必须开展信息公开事宜而未立即汇报或汇报內容不精确的或泄露重特大信息内容的,导致企业信息公开不立即、疏忽、欺诈,给企业或投资人导致巨大损失或危害的,企业董事会秘书有权利提议股东会对有关责任者给与行政处分及经济发展惩罚。

第八十二条 企业发生信息公开违规操作被证监会及江苏证监局、证交所公开谴责、指责或惩罚的,企业股东会应立即对信息公开管理方案以及执行状况开展查验,采取有效的更改对策,并对相关的责任者立即开展政纪处分。

第八十三条 自然人股东、控股股东未依规相互配合企业执行信息公开责任的,或是不法规定企业出示内幕消息的,证监会根据其有关要求,给与相对的惩罚。

第十一章 附录

第八十四条 本管理条例以下术语的含意:

(一)立即,就是指自算起日起或是碰触公布时段的2个买卖日内。

(二)关联方交易,就是指企业或是子公司与企业关系人中间产生的迁移資源或是责任的事宜。关系人包含关系法定代表人和关系普通合伙人。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法定代表人,为企业的关系法定代表人:

1、立即或是间接的操纵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由前面的上述法定代表人立即或是间接性操纵的除企业及企业子公司之外的法定代表人;

3、关系普通合伙人立即或是间接性操纵的、或是出任执行董事、高級管理者的,除企业及企业子公司之外的法定代表人;

4、拥有企业5%之上股权的法定代表人或是一致行动人;

5、过去12个月内或是依据有关协议书分配在未来12月内,存有所述情况之一的;

6、证监会、证交所或是企业依据本质胜于方式的标准评定的别的与企业有特殊关系,很有可能或是早已导致企业对其权益歪斜的法定代表人。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普通合伙人,为企业的关系普通合伙人:

1、立即或是间接性拥有企业5%之上股权的普通合伙人;

2、企业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級管理者;

3、立即或是间接的操纵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級管理者;

4、所述第一、2 项上述人员的密切相关的家庭主要成员,包含直系亲属、爸爸妈妈、法定年龄18周岁的儿女以及直系亲属、兄妹以及直系亲属,直系亲属的爸爸妈妈、兄妹,儿女直系亲属的爸爸妈妈;

5、过去12个月内或是依据有关协议书分配在未来12个月内,存有所述情况之一的;

6、证监会、证交所或是企业依据本质胜于方式的标准评定的别的与企业有特殊关系,很有可能或是早已导致企业对其权益歪斜的普通合伙人。

第八十五条 拥有公司股份 5%之上的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发生与企业相关的重特大信息内容,其信息公开有关事务处理参考本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实行。

第八十六条 本管理条例解释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要求实行。

第八十七条 本管理条例由企业股东会承担表述。

第八十八条 本管理条例经股东会拟订,经股东会准许后执行。改动时亦同。

企业现行标准合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历年来改动版本号为:

版 2004年1月5日股东会准许

第二版 2006年11月14日股东会准许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技术股权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

(来源于:新浪股票,侵删)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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